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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很討厭上班的路,尤其當我沒辦法搭平常搭的車班時,簡直慘劇。說起來,中永和是個有趣的地方,只是當你必須和怪人為伍,一同搭車,而且是擠得要死的車班,那就真的很不妙了。

今天早上就這樣。

好不容易換到了到公司前的最後一段車,也因為動作很迅速所以找到了可以坐的位置,結果一直被站著的人踩,踩我的人還可以理直氣壯瞪我──哈囉?我可以理解,我的腳的確伸得比較遠,你不想道歉就算了,瞪我是怎麼回事?!後來居然還說,「沒事把腳伸那麼出來幹嘛(還是之類的,我氣炸了沒記住)」──幹你是白癡嗎?我後來就很不客氣地站起來說,「如果你也有退化性關節炎,膝蓋也彎不起來,你就知道了。」弱弱的,但我想也夠了。

長久以來,我大部分時間看到博愛座就會去坐,尤其膝蓋不好的時候。但對於假裝有道德的台灣而言,這一直是很突兀的景象,尤其在正義魔人的眼中,更是他們借題發揮的好爆點。尤其當我的外表(短髮+T-shirt+牛仔褲)看起來不像我的年紀,也不像退化性關節炎的族群時,大家就只會覺得我再找藉口。我只想跟他們說,藉口崊老師。

你總不會拿膝蓋做愛了吧?至少正常來說我還沒聽說過可以,那這就跟性教育沒有關係,好好學學身體構造解剖學可以嗎?

不然至少也看看康健雜誌吧,臭阿姨。

 

踏馬的笨死了,提醒自己千萬不要變成這種討厭的中年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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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安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